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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天和科技有限公司化工原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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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口市天和科技有限公司化工原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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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的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为充分了解老河口市天和科技有限公司化工原料生产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一、公示内容老河口市天和科技有限公司化工原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第二次信息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的规定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为充分了解老河口市天和科技有限公司化工原料生产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的意见,更好做好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公示内容
  老河口市天和科技有限公司化工原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第二次信息公示内容见附件《老河口市天和科技有限公司化工原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注意事项
  公众可对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议或意见。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一级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该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电话:襄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2617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工  0710-3069855
  电子信箱:18981890646@sina.com(注明“天和项目”)
 
  (2)建设单位:老河口市天和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黄主任  0710-8193898
 
 
  附件:
  《老河口市天和科技有限公司化工原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   本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化工原料生产项目
  项目性质:迁建
  建设单位:老河口市天和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齐善奖
  建设地址:老河口市陈埠组团(科技产业园)
  项目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70亩,土建7822.8m2,建成2-氯烟酸生产线、2,3-二氯1,4-萘醌生产线及十五烷基磺酰氯生产线各一条。
 
  二、评价结论
  1、政策及规划相符性
  该项目生产规模没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限制类生产规模范围内,且进行了备案,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次搬迁项目位于老河口市陈埠组团(科技产业园)工业园内,新征用地为园区内工业三类用地,同时该公司为配合老河口政府“一区五园”的发展规划,按照《老河口市化工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搬入老河口市陈埠组团(科技产业园)内,符合老河口市陈埠组团(科技产业园)规划和老河口市总体规划,同时老河口市城乡规划管局该项目划定了红线图。
 
  2、工程分析评价结论
  (1)废气
  2,3-二氯1,4-萘醌烘干废气(G1):2,3-二氯1,4-萘醌经甲醇、水清洗后,含水率5%(含甲醇、水)的湿品送入烘干房烘干,烘干废气中含甲醇废气。根据物料衡算,此处烘干废气甲醇产生量5.472t/a。评价要求在烘干房设置碱喷淋装置,有机废气去除率96%,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十五烷基磺酰氯工艺废气(G2):生产十五烷基磺酰氯工艺尾气主要为生成十五烷基磺酰氯的反应过程中产生的HCl,其化学反应式如下:C15H32+SO2+Cl2→紫外光小于80℃ C15H31SO2Cl+HCl↑。此外包括未参与反应的Cl2及SO2。该生产线主反应釜产生的工艺废气设置三级水吸收装置,吸收反应过程中产生的HCl气体,吸收率达99%,使其成为副产品盐酸出售,吸收不到的HCl气体再通过碱吸收塔吸收。经过处理后的工艺尾气经25m高排气筒外排(排放氯气的排气筒不得低于25m)。
  无组织排放废气:存储区和气化车间无组织挥发的为氯气和SO2。
 
  锅炉房燃煤烟气(G3):该项目建设4t蒸汽锅炉一台,燃用生物质颗粒5000t/a。采用湿法除尘器处理锅炉烟气,颗粒物去除效率达80%以上,锅炉烟筒高35m。
 
  (2)废水
  项目全年总废水量5758m3,其中包括生产废水4078m3/a,厂区职工生活污水1680m3/a。
  生产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工艺废水共计4078m3/a,包括2-氯烟酸生产工艺废水2282m3/a,2,3-二氯1,4-萘醌生产工艺废水1700m3/a,设备冲洗水24m3/a,地面冲洗水72m3/a。其主要污染因子COD2000mg/L。进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
  制软水、纯水废水:项目产生的制软水、纯水废水1050 m3/a,主要污染因子为pH、SS。
  厂区职工生活污水:厂区职工生活污水1680 m3/a,主要污染因子COD、BOD5、SS及氨氮。
  初期雨水:初期雨水是在降雨形成地面径流后10~15min的污染较大的雨水量。初期雨水与气象条件密切相关,具有间歇性、时间间隔变化大等特点,主要含尘和有机物料等一些悬浮物。根据现场情况,对初期雨水的收集,最后排入厂区内中和沉池,最后进入厂污水处理站处理。
 
  (3)噪声
  主要来自锅炉房风机、空压机、冷却塔等机械设备,噪声值一般在70~95dB(A)之间。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废662.7t/a,其中工业固废647.7t/a,生活垃圾15t/a。工业固废中大部分为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产生量567.7t/a,一般工业固废80t/a。
 
  3、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
  监测期间,评价区域评价区域SO2、NO2小时值和日均值及TSP日均值浓度水平较低,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HCl未监测出,Cl2一次值小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标准要求。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
 
  (2)地表水环境
  本次环评监测断面pH、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石油类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说明汉江老河口仙人渡段评价区段现状水质良好。
 
  (3)地下水环境
  评价区域地下水铅、六价铬未检出,其余各监测因子监测结果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4)声环境
  1~4#厂界噪声监测点测值均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昼≤65dB(A),夜≤55dB(A)),5#敏感点噪声监测点测值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评价区域现状声环境质量良好。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2,3-二氯1,4-萘醌烘干房有机废气预测分析:从表6-10预测结果可以看出:2,3-二氯1,4-萘醌烘干房有机废气经碱喷淋装置处理后,主要污染因子甲醇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出现在距离锅炉烟囱下风向156m处,浓度为4.47E-03mg/m3,低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甲醇:3.00mg/m3),最大浓度占标率Pmax=1.49%,小于10%。
 
  十五烷基磺酰氯工艺尾气预测分析:从表6-11可以看出,根据估算模式计算出十五烷基磺酰氯工艺尾气在正常情况下,废气通过三级副产品水吸收后,再通过碱吸收装置处理后,三级吸收效率达99.5%,碱吸收塔去除效率达80%,下风向最大浓度分别为SO2:2.12E-03mg/m3,Cl2:2.20E-04mg/m3,HCl2.20E-03mg/m3。Pmax= PHCl=4.39%,小于10%。其贡献浓度小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Cl2:0.10mg/m3、HCl:0.05mg/m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SO2:0.50mg/m3)。
 
  表6-13计算结果表明:在非正常情况下,HCl三级水吸收率降低到80%时,下风向200~1800m范围内超标严重,最大超率可达200.8%。
  锅炉燃烧废气预测分析:由表6-12预测结果可以看出,根据估算模式计算出项目锅炉燃用生物质颗粒,燃烧废气经湿法除尘后,下风向最大浓度分别为SO2:1.50E-02mg/m3,NO2:1.29E-02mg/m3,颗粒物5.88E-03mg/m3。Pmax= PNO2=6.44%,小于10%。其贡献浓度小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SO2:0.50mg/m3、NO2:0.20mg/m3、:颗粒物:0.90mg/m3)。
 
  (2)水环境分析结论
  2-氯烟酸生产废水:该生产线产生废水2282m3/a,分为两部分:氧化废水(W1)632.5m3/a,氯化废水(W2)1649.5m3/a。氧化废水特点是COD高,直接进厂区污水处理站;氯化废水含P量高,经过絮凝剂沉淀+吸附除磷后,再入厂区污水处理站。
 
  2,3-二氯1,4-萘醌生产废水:产生废水1700m3/a,直接进厂区污水处理站。
  地面及设备冲洗水:直接进厂区污水处理站。
 
  软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蒸汽用水必须使用软水,现采用离子交换树脂法制备软水。主要污染因子为pH、SS,经中和沉淀后用于锅炉湿法除尘用水,不进厂污水处理站。
  生活污水:运营期项目年产生生活污水2100m3,其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等,作为生化处理的氮源进入厂污水处理站。
 
  锅炉制软水废水1050m3/a,中和沉淀后作为湿法除尘用水,不外排,其余废水5758m3/a经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园区管网,最终排入汉江。由于采用相应的治理措施,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值。对汉江影响甚微。
 
  (3)噪声环境分析结论
  锅炉风机噪声经过10m衰减,其昼、夜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且仍处于生产区范围;冷却塔经过32m衰减,其昼、夜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工业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完成后,固废产生量为647.7t/a,处理处置率100%,在严格管理、合理处置的前提下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危害。
 
  5、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2,3-二氯1,4-萘醌烘干废气(G1)治理:评价要求在烘干房设置碱喷淋装置,有机废气去除率96%,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经碱液喷淋后,烘干废气中主要大气污染物甲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的相关要求,措施可行。
 
  十五烷基磺酰氯工艺废气(G2)治理:经三级水吸收回收副产盐酸后,经碱吸收后经2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相应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锅炉燃烧废气(G3)治理:搬迁后,项目新建SZL4-1.25-T锅炉一台。由于园区所在地没有通天然气,因此锅炉过渡期采用成型生物质燃料,园区一旦接通天然气管道,将必须使用更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锅炉和导热油炉燃料。过渡期燃料采用燃烧成型生物质(主要原料为秸秆、稻壳、树皮等),分别配套湿法除尘器,去除效率达80%以上,最后通过一根35m高烟囱排放,确保燃生物质锅炉燃烧烟气达标排放。
 
  锅炉烟气中的颗料物、SO2和NOX排放浓度均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要求,在园区没通天然气前,过渡期采用上述措施可行。
 
  (2)废水治理措施
  该项目《可研》考虑了对全厂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等。
  污水处理系统包括锅炉房制软水废水用于湿法除尘废水系统;冲洗废水和碱洗废水处理系统以及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冲洗废水和碱洗废水经收集中和后排入厂废水处理站,送至中和调节池(150m3)。厂区生活污水直接进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厂区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中和调池。
 
  对于氯化废水,公司拟采用化学沉淀(絮凝剂)+吸附剂除磷预处理,降低磷含量后,进入厂污水处理站生化处理,进一步除磷,使磷酸盐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
 
  根据公司提供的资料,厂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50m3/d,连续24h运行,即2.08m3/h,考虑到水质水量的变化系数。本工程按3m3/h设计。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19.2m3/d。污水处理站建设规模满足生产需求。
 
  废水经过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要求。措施可行。
 
  (3)噪声治理措施
  拟建工程噪声防治应从声源的控制,噪声传播途径的控制及受声者个人防护三方面进行,具体防护措施如下:
 
  工程在选购设备时应对设备声级有一定的具体要求,要求供货方将设备噪声控制在工程设计规定标准之内。
 
  设备安装时应根据噪声谱特性,采取行之有效的隔声、消声、吸声和减振等措施。噪声源功率处在中高频或分贝较强的宜采用复合型消声器,如鼓引风机,对于中低频或分贝较强的噪声源宜采用抗性消声器,如空压机。
 
  对于风机宜安装在单独的隔音室内,隔音室可采取双层窗、隔声门,隔音室的墙壁、顶棚和地板可采用吸音材料或用不同的结构吸收入射噪声,这种吸音处理效果可降低13~15dB(A)。
 
  车间内噪声属于车间劳动保护,厂方应参照车间内允许噪声级标准调整工人作业时间,以确保工人身心健康不受损害。
 
  搞好厂区内绿化,以使环境噪声值达到环境噪声标准的要求,同时生产区与办公生活之间设有绿化带,能有效降低噪声对办公区的影响。
 
  以上噪声防治措施实施后,可降低噪声15-20dB(A),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治理措施
 
  项目对于一般工业固废首先考虑发展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综合利用率,清除乱堆、乱排现象,并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临时堆放场,在自身加强利用的基础上,及时组织清运,最终经综合利用或妥善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精馏残液、废活性炭必须委托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1)该项目潜在的风险事故类型主要是氯气钢瓶泄露,该项目氯气存放区最大氯气存放量为3t,属于毒性物质,未超过临界量,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存在着泄漏风险,对安全生产工作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2)本评价设定关注的风险事故类型包括发生氯气钢瓶破裂泄漏事故,分析结果表明,以液氯泄漏量W(kg)=1000kg,以液氯钢瓶为源点,为静风状态时的毒害区域。吸入5~10min浓度0.09%的致死半径:R1=30.62m;吸入0.5~1h浓度0.00425%的致死半径:R2=84.73 m;吸入0.5~1h浓度0.00175%的致重病半径:R2=113.89m。
 
  (3)项目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措施
  在储罐四周设有1.2m高围堰,同时设有事故池,容积为200m3。
 
  (4)本评价提出了事故应急预案纲要,目前项目还处于设计阶段。项目应在投入试生产前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编制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5)该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会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对此,建设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做到风险防范警钟常鸣,环境安全管理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不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隐患。
 
  (6)该项目风险值,均在可接受范围内;项目需从风险防范、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三个层面,建立、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据此,本报告认为,从环境风险角度评价,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7、清洁生产分析结论
 
  该次搬迁项目生产中冷却水采用冷却塔和循环池循环利用系统,节约了大量的新鲜水用量,提高了资源的利用效率符合可持续发展思想。反应釜、脱气釜过量氯气和氯化氢尾气经三级水吸收形成盐酸,再经吸收塔吸收尾气后排放。因此,项目实施后,清洁生产水平较搬迁前有所提高,属国内较先进水平。
 
  8、总量控制结论
 
  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SO2:20t/a、烟尘:4t/a、COD:2.0t/a、氨氮0.1t/a、固体废物不允许排放。建成后经采取各项治理措施后,各项总量控制类污染物排放量均能控制在当地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范围内。
 
  9、公众参与结论
 
  本次调查公众代表中对老河口市天和科技有限公司化工原料生产项目是了解及支持的。从以上公众参与调查统计结果可以看出:大多数公众持支持的态度,但同时也认为项目的建设可能给该地区带来一定的环境污染,公司项目的投产应确保“三废”达标排放,特别注意防治废气污染,并避免污染事故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要求环保部门对企业的环保工作“严格把关、严格监督、严格管理”。公众对该项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污染综合治理措施以及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上。对于公众关心和担忧的环境影响问题,以及提出的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建议,建设单位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并按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予以落实。
 
  三、建设项目可行性结论
  该项目建设地位于老河口市科技产业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后将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在落实清洁生产方案、严格采取拟定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完善应急对策、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只要老河口市天和科技有限公司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按拟定地点、规模及计划实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